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今天,党建网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部分重要论述,邀您一起学习领会。
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2013年12月26日,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2022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020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春节前夕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要树牢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就在这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2023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明大德,就是要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这是领导干部首先要修好的“大德”。
——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为政之道,修身为本。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
——2019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
——2022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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