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254

各有关学院(部)、在职工程硕士: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严格培养环节审查,确保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部)、在职研究生认真严格执行。

一、申请答辩前具备条件

1、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考核合格;

2、已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培养环节;

3、已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要求,且不超过最高年限;

4、已交齐培养环节所需各种材料;

5、已交齐全部学费。

以上条件没有全部满足者不具备答辩申请资格。

二、申请答辩前完成培养环节及材料

1、培养环节所需材料:

1)个人培养计划表;

2)校外导师资格申报表;

3)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

4)开题报告论证表(开题时间要满一年);

5)论文中期考核表;

6)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成绩单;

7)学费交齐相关证明材料。

21020日前以上材料齐备者,才能进行申请。学分未修满者成绩不合格者培养环节不全者开题时间不满一年者学费未交齐者,本学期不能申请答辩。

具备申请资格者,务必本人持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环节审核个人用表(见附件1),到学院(部)、研究生处分别审核盖章。1020日前未审核通过并盖章者,学院(部)一律不得接收答辩申请。

三、时间安排

11015日前,由在职工程硕士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意愿,学院(部)统一汇总申请者名单后,10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21016日前,学院(部)审核申请者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学费缴纳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将纸质稿盖章后交送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交电子稿发hlq@qlu.edu.cn邮箱。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及在职研究生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按照通知所要求的时间与程序组织实施未按时完成培养环节审核者,本学期不再接受相关审核

2请相关学院及在职工程硕士,按培养环节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截至1020日下午4点,未全部完成相关培养环节者、未交清学费者,本学期不得申请

3、私自改动、伪造成绩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备注:1、在职工程硕士所需相关表格,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职教育中下载;

2、申请答辩者须提交毕业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入学时未提交者),以上材料要装入个人档案,请大家高度重视。


附件1: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环节审核个人用表

附件2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