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在职工程硕士: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严格培养环节审查,确保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部)、在职研究生认真严格执行。
一、申请答辩前具备条件
1、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考核合格;
2、已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培养环节;
3、已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要求,且不超过最高年限;
4、已交齐培养环节所需各种材料;
5、已交齐全部学费。
以上条件没有全部满足者不具备答辩申请资格。
二、申请答辩前完成培养环节及材料
1、培养环节所需材料:
(1)个人培养计划表;
(2)校外导师资格申报表;
(3)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
(4)开题报告论证表(开题时间要满一年);
(5)论文中期考核表;
(6)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成绩单;
(7)学费交齐相关证明材料。
2、10月20日前以上材料齐备者,才能进行申请。学分未修满者、成绩不合格者、培养环节不全者、开题时间不满一年者、学费未交齐者,本学期不能申请答辩。
具备申请资格者,务必本人持“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环节审核个人用表”(见附件1),到学院(部)、研究生处分别审核盖章。10月20日前未审核通过并盖章者,学院(部)一律不得接收答辩申请。
三、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由在职工程硕士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意愿,学院(部)统一汇总申请者名单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2、10月16日前,学院(部)审核申请者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学费缴纳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将纸质稿盖章后交送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交电子稿发hlq@qlu.edu.cn邮箱。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及在职研究生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按照通知所要求的时间与程序组织实施,未按时完成培养环节审核者,本学期不再接受相关审核。
2、请相关学院及在职工程硕士,按培养环节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截至10月20日下午4点,未全部完成相关培养环节者、未交清学费者,本学期不得申请。
3、私自改动、伪造成绩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备注:1、在职工程硕士所需相关表格,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职教育”中下载;
2、申请答辩者须提交“毕业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入学时未提交者),以上材料要装入个人档案,请大家高度重视。
附件1:在职工程硕士培养环节审核个人用表
附件2: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