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体系,突出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今年评审中,将科研和教学成果进行量化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量化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改项目、教学获奖、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部分。
2、任现职内所承担的1个标准学时为1分。教学工作量量化分值按照任现职期限内年均教学工作量的分值计算。
3、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教研论文及编著教材等项目的分值计算参照《关于印发<齐鲁工业大学教学学术量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齐鲁工大校字[2014]25号)。参与人员得分比例分配办法:教研论文、教学教改项目、教学奖励按照附件一进行计算;教材按照附件二进行计算。
4、任现职期限内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标兵、师德标兵、青年教学优秀奖的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值的50%。
二、科研工作
1、科研工作量化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部分。
2、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论文及著作等科研工作的量化计算分别参照《关于印发<齐鲁工业大学理工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齐鲁工大校字[2014]17号)、《关于印发<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类学术量化管理办法>的通知》(齐鲁工大校字[2014]18号)、《关于印发〈齐鲁工业大学高水平教学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齐鲁工大校字[2014]16号)。参与人员得分比例分配办法: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专利按照附件一进行计算;著作按照附件二进行计算。
三、总分计算
按照教学工作分值与科研工作分值之和计算。
四、分值查询
申报人员可到人事处或教学单位查询本人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的赋分情况。
附一
科研(教研)论文、项目、获奖等量化分配表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第四位 | 第五位 | |
独立完成 | 100% | ||||
二人合作 | 80% | 20% | |||
三人合作 | 70% | 20% | 10% | ||
四人合作 | 65% | 20% | 10% | 5% | |
五人合作 | 65% | 15% | 10% | 5% | 5% |
注:1、按照自然位次进行计分。
2、论文只计算前三位分值;若论文存在通讯作者,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得分比例=(第一作者得分比例+通讯作者位次得分比例)÷2。
3、若项目、获奖合作人数超过五人,每增加一人,从第一位扣除2%,第六位及以后占分值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