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申请条件

发布者:数学与统计学院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684

为加强数学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本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条例》要求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人范围

被我校聘任或资格认定的正在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导师,包括校外兼职导师和新遴选导师。提交上岗招生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少于三年,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上岗招生申请条件

1、上岗招生申请当年纵向可支配经费2万元以上或横向可支配经费5万元以上。

2、近 3年,承担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二位成员)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且有1篇被 SCI、EI 收录的期刊论文;

3、近3年主持横向课题到位经费10万元以上,且有1篇被 SCI、EI 收录的期刊论文;

4、近3年发表与本学科相关 SCI、EI 收录期刊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合计2项。

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申请条件中:第1条为必须满足条件,第2-4条须满足其一。

三、招生资格及说明

上岗招生申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审核通过者安排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上岗程序及材料报送

依据当年研究处相关通知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说明。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6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