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理学院于第三教学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制定公寓标准谈论会,团委书记吕丽红,团委老师郭玉晶、李翠、刘文龙及部分党员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吕丽红表示4月是我们学校的“文明活动月”,对此学院做出以下三点要求。第一:要时刻保持理学院园区卫生文明,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卫生文明现象。第二:对不卫生文明现象坚决杜绝即要求不要在公共建筑物内吸烟如教学楼、宿舍等;垃圾袋装下楼;行人走在人行道上,不应乱窜,注意生命安全;要注重基础文明行为,禁止随地吐痰、摘花折柳等。第三:宿舍内部卫生文明问题,要从党员同学做起,党员同学要管理好自己宿舍卫生,起到带头作用。
此次会议带动了党员以身作则的积极性,让同学们意识到了精神文明的重要性,为“精神文明月”活动的顺利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